又一起大型犬伤人事件发生。

  近日,江西一对母女逛公园时遭4条大型犬撕咬事件引发大家关注。据官方通报,11月17日10时30分,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水南派出所接报一起辖区内一公园犬只伤人警情。案件经初步调查,系王某某在遛狗过程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致使两名路人被咬伤。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发布通报称,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约束,两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饲养人将犬只带到公共场所,却未尽到栓绳等管理义务,致使犬只伤人,这已不是个案。2021年,河南安阳一年近80岁的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两只大型犬咬伤;2023年,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内,一名2岁半女童遭大型犬撕咬致严重受伤昏迷;今年初,哈尔滨依兰县,一女子在路边遛弯时,被突然出现的大型犬只咬伤,撕咬过程持续数分钟……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至今听来依然令人生畏。大型犬只管理,这个城市治理中长期存在的“短板”,已成为摆在各地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民生痛点,绝不可再等闲视之。

  从法律法规层面讲,我国各地早已出台养犬管理规定和细则,还针对烈性犬和大型犬的饲养做了特别规定。然而,由于养狗人数较多造成管理难度大、不少养狗人法律意识淡薄和对相关规定的漠视、养犬者和不养犬者之间观念分歧引发的矛盾等问题,使得多地养犬管理规定陷入落实难、执法难的困境。现行养犬管理规定的效力被大打折扣,甚至在个别地方形同虚设,最终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事,不能因其存在难点就搁置不理。要做好事前的预防保护,不能待伤害发生后再进行处罚和管理。对于不允许饲养的烈性犬、超大型犬,要坚决堵住违规饲养漏洞;对于允许饲养的大型犬,要严格规定可进入的公共场所范围和饲养人管理义务,并切实有效执行到位;对于犬只所有者和饲养者,要进行全面摸排并登记在册,日常对其饲养观念进行引导,也有助于在伤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而对于民众反映强烈的,处罚力度偏小、可操作性不够强,以及缺乏全国统一标准的法律法规等问题,有关部门也要予以重视,在评估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后,及时进行修正和完善。

  如何找到一条让犬只安全融入人类生活的路径,在关爱动物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之间实现平衡,考验着各地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我们希望,文明养犬、和谐养犬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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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华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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