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鹏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鹏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际绿色品牌联盟
Avatar photo

作者 绿色华夏网

  “绿色华夏网”是以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文明进程为导向,以传播国内外绿色经济,绿色环保,绿色能源,绿色旅游,绿色文化,绿色健康,绿色发展领域最新动态信息为己任的综合门户网站。为了绿色华夏网更好的发展壮大,欢迎各界有缘人士,友情参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