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劳动关系、做大社保领取基数,为257名产妇办理领取生育津贴的业务——

一公司竟把骗领生育津贴做成生意

  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放宽以及相关保险制度的完善,许多用人单位会购买生育保险,其购买比例、基数直接关系到保险领取金额。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案件,被告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做大领取基数等手段骗取生育津贴,被判处3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至10万元不等。

  打起生育津贴的歪主意

  王某、车某、张某三人同为大学同学,毕业后共同创业。2019年4月,他们收购了一家公司,主要从事代缴社会保险费用业务,每人每月收取10元至30元不等的费用。

  2020年4月的一天,有名通过公司代缴社保的女子倩倩(化名)联系王某,表示自己刚刚生完孩子,想通过公司帮她申请生育津贴。王某便安排工作人员按照流程为其提交了相关申请。王某没想到,倩倩第一个月的生育津贴竟然有1万余元,按照这个标准,她一共可以拿到5万余元的生育津贴。

  通过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相关政策后,王某看准了生育津贴背后暗藏的“商机”,开始打起了歪主意。

  高额利润驱使团队作案

  怎样才能分上一杯羹呢?王某发现,如果利用新注册的公司来缴纳社保,只需要第一个月缴纳高基数,那么在这个公司办理生育津贴的人员均能享受高标准的津贴,一个孕妇就可以多领取4万余元的津贴。

  王某找来车某、张某,三人决定分工合作,由王某联系亲戚、朋友注册成立公司,并在公司里缴纳一个月的高额社保。车某、张某则负责通过朋友圈发广告,并找代缴社保的公司及孕婴店合作,由中介介绍产妇办理高额生育津贴,领取津贴后扣除应领取的金额,由孕妇拿走一半,另外的一半由王某的公司与中介平分。在高额利润的吸引下,很快就招到了20余名中介人员。

  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王某等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做大津贴领取基数的方式,先后为257名产妇办理了领取生育津贴的业务,骗取国家生育津贴约980万元。

  在王某等人办理该项业务的同时,不少与他合作的中介公司也蠢蠢欲动,钱某就是其中一个。他如法炮制,先后成立8家公司,为20余名产妇办理高额生育津贴,骗取国家生育津贴100余万元。

  骗保行为已构成诈骗

  案发后,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王某、车某、张某以及相关中介等20余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先后提起公诉。王某等人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等人利用新注册公司的高社保缴纳基数,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其行为具有预谋性和组织性,且涉案金额巨大,对社会资源造成了严重浪费和不良影响。同时,他们还招募中介参与诈骗,扩大了犯罪的影响范围。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王某等人已经构成诈骗罪。

  山东元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坤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财政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企业和个人应当诚信经营,不得通过违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广大群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对于此类诈骗行为保持警惕,不参与、不协助、不纵容任何形式的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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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华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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