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消息,针对网民关于“户口簿婚姻状态栏再婚是否可以变更为已婚”的留言,湖南醴陵市互联网宣传与管理办公室1月10日回复称,当事人如确实系再婚,户籍信息应当登记为“再婚”。

  这位网民2023年12月20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再婚后去派出所变更婚姻状态时被改成“再婚”。以后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户口簿,这显得十分尴尬。按照户口管理要求,“再婚”的是否可以改成“已婚”?

  醴陵市互联网宣传与管理办公室1月10日回复称,醴陵市公安局答复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61条规定: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血型、身高等户口登记辅项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相关项目登记的信息。当事人如确实系再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户籍信息应当登记为“再婚”。

  澎湃新闻注意到,网民反映的情况并非个案。

  据福建泉州网2022年11月16日消息,一网友反映,她带着孩子再婚后,户口簿的婚姻状况一栏被写上“再婚”,她担心这样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影响,不知能否将“再婚”改成“已婚”?

  对此,泉州市惠安县公安局崇武海防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统中,“再婚”是“已婚”选项中的一个细选项,若是再婚的话,一般都是会选择“再婚”的细选项。现在,他们已经帮其协调好该问题。

  另据长江日报2021年3月29日报道,武汉市民陈先生称,他和老婆之前因私人问题办理了离婚,前不久两人解决了矛盾重归于好,目前已重新办理结婚,但去辖区派出所更新户口簿婚姻状态时,办理人员表示户口簿婚姻状态只能填写复婚或者再婚。陈先生对此难以释怀,他说自己和爱人今后诸多地方会使用到户口簿,不愿意户口簿婚姻关系一栏填写“复婚或再婚”,担心家人看到后会有所担忧,或造成其他不好的影响。

  武汉市公安局当时回复表示:公安机关的人口管理系统中“婚姻状况”均按照2003年发布的国标字典(DB/T2261.2-2003)设置。目前,武汉市使用的户籍管理系统中“婚姻状况”也是使用的国标字典(DB/T2261.2-2003)(包含:未婚、已婚、初婚、再婚、复婚、丧偶、离婚和未说明的婚姻状况)。按照“婚姻状况”国标字典的设计,“初婚、再婚、复婚”均属于“已婚”状态,公安机关在系统录入时,应按照公民实际情况填写,但在出具户口簿时,应打印为“已婚”。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反映的这类情况较为普遍,已向上级部门反映,将尽快对系统予以修改完善。市民朋友的户口簿“婚姻状况”填写为“初婚、再婚、复婚”的,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改为“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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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华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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