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至10月2日,2023中原迷笛音乐节在河南南阳举办,80余组国内外乐队、数万乐迷齐聚独山脚下,在天然草坪上开启音乐狂欢之旅。本是一件美事,可惜音乐节结束次日,多名乐迷及工作人员反映现场和露营区不少财物被盗,丢失财物不仅包括露营所用的帐篷、睡袋、露营车,还有手机、平板电脑、现金等。据现场乐迷介绍,本次偷盗事件中,盗贼“十分猖獗”,“甚至连乐迷拳头粗的电缆线都偷”。
事件迅速在社交媒体发酵。其实,参加此类户外活动,一般不会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故即便被盗,经济损失亦有限,只是手机、电脑涉及个人信息,丢失后颇为不便。重要的是,参加音乐节本是风雅、快乐之事,遇上偷盗,可谓扫兴之至。
综合警方通报和失窃乐迷传播的信息,参与偷盗者为数不少。有乐迷记录称,“现场上到70岁的大爷大妈,下到10岁的小孩,都开着三轮车、电瓶车,在营地外围虎视眈眈,每个车子上都有战利品。”这也印证了舆论的推测,事件更像是一场趁乱半偷半拿的聚众哄抢,而非精心策划的偷盗。
关于聚众哄抢,最常见的便是货车发生倾翻事故,货物散落,附近居民一哄而上,抢了就走。某地还发生过农民种植的数百亩萝卜被哄抢一事,萝卜并不值钱,然而有哄抢者甚至驾车百余里赶来,在农田里一边拔萝卜,一边开直播载歌载舞,高峰期同时有一两千人参与,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搞大型娱乐活动。
对于聚众哄抢,有分析认为这是物质匮乏时代的遗产,也有人指出与很多人产权意识不强,且抱持“法不责众”观念有关。舆论更常见的,则是指向个别地域,每每发生哄抢事件,即有评论称“一看IP地址是××,那就不奇怪了”,或“不用看身份证我就知道是××”。这当然是一种刻板成见,极易引发地域歧视,但从传播角度却非常有利,完美契合移动互联时代的“争议流量”套路。
有关哄抢事件的刻板成见,除了地域,还有年龄,具体来讲就是指向“大爷大妈”。从媒体报道及一些哄抢事件现场视频、资料看,参与者普遍年龄比较大是事实,但更显著的事实是不是所有大爷大妈都热衷于参与哄抢,而且,每一个大爷大妈都曾经是年轻人。
不管哪个地方、哪个年龄段,都会有文明素养比较差的人,甚至是穷凶极恶的违法犯罪分子。地域就不说了,一些普遍公认经济发达、公民文明程度较高的省份,也能检索到集体哄抢的新闻报道;而未成年人恶性欺凌乃至行凶杀人事件,更是屡屡引发公众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议。
对于集体哄抢乃至偷盗事件,更多还是应该从文明素养、法治意识、基层治理上找原因,包括现场的破窗效应和群体的从众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事件的恶化。津津乐道地搞地域歧视和年龄歧视,无异于缘木求鱼、舍本逐末。何况,一切还有法律在,刑法对于聚众哄抢罪有明确的规定,“法不责众”可能有一定的历史和生活基础,但绝不是聚众哄抢乃至偷盗者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