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恶意利用电商平台“期限内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买真退假”骗取巨额货款的诈骗案时有所见。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1万元。(11月20日《法治日报》)

  一些电商平台设有“极速退款”“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功能,本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及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想却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如媒体曾报道,某地多名在校生退款不退货,利用“极速退款”诈骗网购平台。还有一些消费者先“极速退款”,随后将骗取的商品出售牟利。

  上述案件的被告人胡某,将诈骗网购平台当成了实现“暴富”的手段,大薅“羊毛”。短短一年半时间内,其在某电商平台多次购买包、相机、显卡等商品,后虚构退货理由申请“退货退款”,向电商平台寄回与所购商品不符的低价物品,骗取被害单位向其退款共计227万余元,并将未退回的正品通过二手平台售卖牟利。胡某受到法律制裁,可谓咎由自取,也给意图靠薅羊毛“致富”者敲响了警钟。

  一些人以为自己是在钻平台规则的空子,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而一旦诈骗他人财物的数额较大,就要因此承担刑责。一些投机者总觉得自己很聪明,诈骗手法够隐蔽,偷梁换柱够高明,但事实说明,如此“买真退假”实为轻率、糊涂之举,终将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对广大网购消费者也是必要的警示——万不可抱着占便宜的心理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类似案件屡屡发生,且商家和平台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也暴露了一些电商平台在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比如,“极速退款”客观上可能变相纵容诈骗行为。本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快速退款、无理由退货等功能,决不能异化成“有缝的蛋”,成了“薅羊毛”者行骗的道具,反而让商家合法权益遭受侵犯。

  有鉴于此,亟须尽快补上“买真退假”背后的规则漏洞。平台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网购规则,既要大胆创新交易规则,鼓励消费者的信用消费行为,增进平台、商家、消费者三方互信,也要及时查缺补漏,严防交易规则被人钻空子、“薅羊毛”。对利用平台漏洞“薅羊毛”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监管部门、司法机关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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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华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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