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5000块工资46个工作群”话题登上热搜,引起不少职场“打工人”的共鸣,甚至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的工作“待遇”更差,经常被领导无理由要求加班,还不支付加班费。这类加班往往比较“隐蔽”,比如公司要求员工随时在工作群里“待命”,要处理领导随时交代的任务,但这些却不算在加班时间里。

  对职场“打工人”而言,只要能够按照契约、认真完成工作要求,就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一些公司领导却想尽办法占据员工的休息时间,损害大家的休息权,以此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但是,事实往往与他们想象的相反,很多“打工人”带着不满情绪去加班,不仅无法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也在心中埋下了对公司和领导的怨气。时间久了,必然产生公司团队凝聚力和员工工作认同度下降的问题,甚至酿成严重的舆情危机。

  究其原因,不仅与一些公司缺乏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有关,也有其漠视法律法规的因素。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评选结果揭晓,隐形加班劳动争议案就名列其中。

  有律师曾提到,“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工具由实体化向数字化转变,随之也产生了加班虚拟化、隐形化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隐形加班就是加班,是用人单位对员工个人时间的占用,理应支付酬劳,给予必要的待遇保障。至于一些人提到的“法律不保障隐形加班者”的言论,更是无稽之谈。近年来,已经出现多起由员工发起的维权行为,法院最终给予公正判决,涉事公司必须把员工的加班费用全部补上。

  只是,在现实中,一些“打工人”选择忍气吞声,只要公司做得不是太过分,就不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此做法,其实无助于公司强化法律意识,只会让一些公司领导觉得员工“好欺负”,甚至变本加厉地让他们加班。而那些因为被投诉、控告乃至接受惩罚的公司,才会真正感到“肉疼”,从而优化管理,真正把员工的切身感受和休息权利放在心上。

  一家公司要想长远发展,不能只追求短期的利益和效率,而是要恪守法律底线,保持人文关怀,真正尊重和保护员工。特别是当需要员工下班后隐形加班的时候,管理者要主动拿出积极态度,给予加班酬劳,明确待遇保障,如此才能赢得员工发自内心的支持。

  当然,隐形加班的问题,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对此,员工有必要不断提升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害时,坚决说“不”,合理表达自身诉求,从而推动用人单位严守法度,优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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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华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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