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在接受“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时,披露了”甘肃马玉林抢劫案获改判”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4年12月,最高检抗诉的马玉林抢劫案获改判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原审被告人马玉林在还有8天刑满释放时,被改判死缓,并限制减刑。此案被评为2024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元明介绍说,该案发生于2015年5月,原审被告人马玉林使用暴力抢劫被害人怡某红并致其死亡,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马玉林提起公诉,但一审法院仅认定马玉林男扮女装使用怡某红银行卡窃取其钱财的事实,以盗窃罪判处马玉林有期徒刑十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2022年8月8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检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2023年11月10日,经最高检检委会审议,一致同意向最高法提出抗诉。2024年1月31日,最高法指令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同年12月13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抢劫罪改判马玉林死缓,并限制减刑。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最高检认真审阅全部卷宗,全面听取原现场勘察人员、审讯人员、法医及省、市检察院承办人等办案情况和意见,通过一线办案人员亲自讲述,了解到一些案卷中未体现的案件细节。”元明表示,最高检办案检察官同时注重亲历性审查,先后两次提讯马玉林,实地查看被害人所住小区、埋尸地等重要涉案场所,进一步增强了直观认识和判断。围绕原判不予认定抢劫罪的理由、下级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理由、马玉林无罪辩解等加强针对性审查,最高检办案检察官与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就其中的技术性证据问题一一反复沟通,进一步释疑解惑。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批示要求,指导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做好相关补证工作,排除本案疑点。

  元明指出,本案系被告人零口供案件,又无目击证人,案件的成功抗诉和改判,对如何通过间接证据定案、如何排除“合理怀疑”、如何利用技术性证据办理案件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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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华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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